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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酒駕惹議辭職。依規定,公務人員(包括警察)、現役軍人若酒駕違規須主動通報服務機關,最重可免職,但審計部最新統計發現,高達六成公務人員因怕被懲處,未主動回報,軍人也近五成沒吐實,法規形同虛設。

交通部為此擬建立通報機制,定期將酒駕違規駕駛人的身分證字號送人事行台中磁磚破裂修補政總處和國防部比對,抓出漏網之魚。

不過,人事總處詢問法務部,擔心該處有違反個資疑慮,行政院豁然~我在找好鄰居周三將召開跨部會議討論此案。

根據去年銓敘部統計,公務人員二○一四年因酒駕受懲戒鋼構屋建造處分的共二二四人,其中警察多達一六五人、逾七成三;且公務人員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有五十二人,身處執法第一線的警察就有四十八人,超過九成。

行政院規定,公務人員酒駕經取締,應於事發後一周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國防部也規範現役軍人應定時回報,未主動告知者將被懲處。

但審計部日前提出的「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指出,二○一四年公務人員及現役軍人酒駕違規及肇事者分別為二七三及一八四人次,總計四五七人次,但事後只有一四六人次有主動回報,僅三成多如實告知服務機關。

審計部認為,此現象恐讓酒駕公務人員及軍人存「僥倖心態」,無法遏止酒駕行為,且為「維護政府形象」,建議行政院應建立通報機制。

交通部今年四月為此邀集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國防部、教育部及警政署研商,研議透過公路總局「第三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將酒駕違規駕駛人身分證字號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以比對違規行為人是否具有軍公身分。

交通部表示,提老屋翻修供給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的資料只有身分證字號,不會有姓名、電話等,應不致個資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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